擋煙垂壁等排煙系統(tǒng)部件安裝的要求
一、排煙防火閥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、型號、規(guī)格及安裝的方向、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;
2 、閥門應順氣流方向關閉,防火分區(qū)隔墻兩側的排煙防火閥距墻端面不應大于200mm;
3 、手動和電動裝置應靈活、可靠,閥門關閉嚴密;
4 、應設獨立的支、吊架,當風管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隔熱時,閥門安裝處應有明顯標識。
《防排煙標準》對防排煙口、擋煙垂壁等系統(tǒng)部件安裝的要求學習四
二、送風口、排煙閥或排煙口的安裝位置應符合標準和設計要求,并應固定牢靠,表面平整、不變形,調節(jié)靈活;排煙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于1.5m。
三、 常閉送風口、排煙閥或排煙口的手動驅動裝置應固定安裝在明顯可見、距樓地面1.3m~1.5m之間便于操作的位置,預埋套管不得有死彎及癟陷,手動驅動裝置操作應靈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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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擋煙垂壁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、型號、規(guī)格、下垂的長度和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;
2 、活動擋煙垂壁與建筑結構(柱或墻)面的縫隙不應大于60mm,由兩塊或兩塊以上的擋煙垂簾組成的連續(xù)性擋煙垂壁,各塊之間不應有縫隙,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0mm;
3 、活動擋煙垂壁的手動操作按鈕應固定安裝在距樓地面1.3m~1.5m之間便于操作、明顯可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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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排煙窗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、 型號、規(guī)格和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;
2 、安裝應牢固、可靠,符合有關門窗施工驗收規(guī)范要求,并應開啟、關閉靈活;
3 、手動開啟機構或按鈕應固定安裝在距樓地面1.3m~1.5m之間,并應便于操作、明顯可見;
4 、自動排煙窗驅動裝置的安裝應符合設計和產品技術文件要求,并應靈活、可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