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
一、卷簾式電動擋煙垂壁外觀
二 電動擋煙垂壁工作原理
可按一個單元或多個單元制作安裝,控制機構裝于墻面或柱面上,當發(fā)生火
災時,控制中心輸出信號,使電機或執(zhí)行機構啟動,擋煙垂壁開始工作(也
可用手動按鈕控制或煙傳感器控制),形成一帶高 500mm~800mm 的擋煙垂
壁,各單元上升直到恢復原位。展開、收回相關設備聯(lián)動也可實現(xiàn)自動控制。
三 電動擋煙垂壁構造及制作要求
1. 擋煙垂壁所用的各種原材料必須符合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(yè)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2. 擋煙垂壁所用的電機及控制箱(含按鈕盒)應是經(jīng)國家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
產(chǎn)品。
3. 擋煙垂壁擋煙部件在(200±15)℃、(25±5)Pa 差壓時的漏煙量應不大于
25m/(m•h)。
4. 卷簾式擋煙垂壁擋煙部件若由兩塊或兩塊以上織物縫制時,其搭接寬度應不
小于 20mm。
5. 單節(jié)擋煙垂壁的寬度不能滿足防煙分區(qū)要求時,可用多節(jié)垂壁以搭接的形式
安裝使用,且搭接寬度應滿足:
a)卷簾式擋煙垂壁應不小于 100mm;
b)翻板式擋煙垂壁應不小于 20mm。
6. 擋煙垂壁邊沿與建筑物結構表面應保持最小距離,此距離不應大于 20mm。
7. 卷簾式擋煙垂壁必須設置重量足夠的底梁,以保證垂壁運行的順利、平穩(wěn)。
四 電動擋煙垂壁控制方式
1. 擋煙垂壁應與煙感探測器聯(lián)動。當煙感探測器報警后,擋煙垂壁能自動下降
至擋煙工作位置。
2. 擋煙垂壁接收到消防控制中心的控制信號后,應能下降至擋煙工作位置。
3. 系統(tǒng)斷電時,擋煙垂壁能自動下降至擋煙工作位置。
五 電動擋煙垂壁性能
1. 卷簾式擋煙垂壁電動下降或機械下降的運行速度應≥0.07m/s。翻板式擋煙垂
壁電動下降或機械下降的運行時間應<7s。
2. 擋煙垂壁應設置限位裝置,當其運行至上、下限位時,能自動停止。
電動擋煙垂壁可靠性
3. 經(jīng) 1000 次啟閉操作后,擋煙垂壁應能正常運行。直徑為(6±0.1)mm 的探
棒或長度為(15±0.1)mm、寬度為(24±0.1)mm 的試塊不能穿過擋煙垂壁的
擋煙部件。
4. 當擋煙垂壁承受(5±1)m/s 風速時,其垂直偏角應不大于 15°。
5. 擋煙垂壁在(620±20)℃溫度下保持 30min,其完整性不應破壞。